地質災害勘查不同于一般建筑地基的巖土工程勘察,其特點至少包括如下幾方面。
(1)重視區域地質環境條件的調查,井從區域因素中尋找地質災害體的形成演化過程和主要作用因素。
(2)充分認識災害體的地質結構,從其結構出發研究其穩定性,
(3)重視變形原因的分析,并把它與外界誘發因素相聯系,研究主要誘發因素的作用特點與強度(靈敏度)。
(4)穩定性評價和防治工程設計參數有較大的不唯一性,霄表現為較強的離散性,應根據災害個體的特點與作用因素綜合確定,進行多狀態的模擬計算。
(5)目前尚未研究出具有昔適性的穩定性計算方法(也許并不存在),現有的方法都有較多的假定條件。
(6)勘查階段結束不等于勘查工作結束,后續的工作如監測或施工開挖常常能補充、修改勘查階段的認識,甚至完全改變以前的結論。
(7)地質災害勘查方法選擇是強讕應用經驗與技巧,尋求以少的工作量和低的投資,獲得佳的勘查效果,
(8)勘查工作量確定的基本原則是能夠查明地質體的形態結構特征和變形破壞的作用因襄t滿足穩定性評價對有關參數的需求,而不拘于一般的勘察規程。
(9)勘查隊伍是實現勘查目標、選擇合理勘查方法和優化勘查工作量的關鍵。從事地質災害勘查的工作實體應在地質技術,勘查設備和室內分析試驗等方面具備條件,井擁有相應的資質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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